摘要:公民參與既是政治范疇的權(quán)利訴求,更是城市治理的有效機制。日益復雜的城市風險凸顯城市政府的治理局限,這為公民參與風險治理釋放制度空間。政府對公民參與能力的疑慮,加之公民社會發(fā)育不良,致使公民陷入?yún)⑴c困境。立足政府與公民互動的層面,城市政府亟需更新風險治理理念,變革風險預控模式,而公民則要憑借政府的功能性塑造風險的個人化,強化公共精神,進而建構(gòu)政府吸納和公民參與有機融合的城市風險治理機制,才能降低城市風險的發(fā)生概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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