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引 言1540年(嘉靖十九年),安徽歙縣人王直(亦稱汪直)偕同鄉(xiāng)徐惟學(xué)、葉宗滿等到廣東私造海船,違禁販硝黃、絲綿等物到日本、泰國和西洋等地,從此開始了他的海上走私貿(mào)易生涯。這一年,18歲的弗蘭西斯·德瑞克第一次正式出海航行,開始他的航海生涯。1558年,德瑞克作為其表弟霍金森家族商船上的一名事務(wù)長(zhǎng)(purser)第一次出海航行。嘉靖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,即1560年初,很多文獻(xiàn)寫王直死于嘉靖三十八年,其實(shí)是公元1560年。王直于嘉靖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斬,實(shí)為公元1560年初。在被誘捕近兩年后,王直被斬首于杭州省城宮港口,臨死前嘆曰:“不意典刑茲土!”采九德:《倭變事略·附錄》,廣文書局,1967,第117頁。一般資料都言《倭變事略》成書于1558年,其《附錄》成書于1559年。然而,由于王直是在嘉靖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即1560年初被斬首的,所以《倭變事略》的《附錄》是不可能是在王直被斬前完成的,《附錄》的成書時(shí)間應(yīng)該是在王直被斬首之后,即1560年初之后。此時(shí),在大英帝國德文郡的普利茅斯市港口,初出茅廬的德瑞克,正躍躍欲試,籌謀著如何在海上對(duì)外國商船伺機(jī)搶劫。與“不意典刑茲土”的王直相比,德瑞克同不少視海如家的航海者一樣,最后病死在他的海上征伐中。而在他的本國土地上,他所獲得的則是榮譽(yù)、權(quán)力和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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