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為建構(gòu)一種旨在促進公正且消除不公正的正義理論,阿瑪?shù)賮啞ど瓘娜绾螠p少不公正以及如何促進公正評價兩方面入手,提出可行能力理論。這一理論與羅爾斯的正義理論殊途同歸,但卻借助比較視角彌補羅爾斯先驗制度主義研究方法的單一性缺陷,并在評價體系維度補充了羅爾斯“基本的善”的研究功用的單調(diào)性。而其理論進入中國語境,可以作為完善正義體系的工具,有助于滿足傳統(tǒng)中國對于道德正義的關(guān)注以及當(dāng)下中國對于制度正義的追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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